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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平津战役三阶段作战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红色拖鞋    时间: 2009-3-19 17:37
标题: 平津战役三阶段作战
平津战役分为三个作战阶段:    第一阶段(11月29日至12月20日),对傅作义集团实施战略包围与战役分割。战役首先从平绥线发起,华北第3兵团围攻张家口,吸引傅部西援;华北第2兵团将西援之傅部主力第35军包围于新保安;东北先遣兵团攻占密云、康庄、怀来,并歼敌2个军主力。至12月11日,达成对平绥线国民党军的分割包围。东北野战军主力从11月23日起,分三路入关,向平、津、唐(山)地区挺进。为防止华北国民党军从海上逃跑,人民解放军遵照中央军委和毛泽东的指示,对张家口、新保安之敌采取"围而不打",对平、津、唐、塘(沽)之敌采取"隔而不围",即只作战略包围,隔断诸敌联系,而不作战役包围,以待部署完成后再各个歼敌。至12月20日,将傅作义集团分割包围于张家口、新保安、北平、天津、塘沽5个地区内,封闭了其西逃和南逃的一切道路。     第二阶段(12月21日至翌年1月17日),各个歼灭新保安、张家口、天津之敌。按照中央军委确定的先打两头、后取中间的原则,华北第2兵团于22日攻克新保安,全歼傅作义王牌第35军,军长郭景云自杀。华北第3兵团和东北野战军第4纵队于24日追歼张家口逃敌5.4万余人,收复张家口。1949年1月14日,东北野战军集中5个纵队、22个师共34万人,由参谋长刘亚楼统一指挥,采取"东西对进,拦腰斩断,先南后北,先分割后围歼,先吃肉后啃骨头"的作战方针,经29小时激战,于15日攻克国民党军有13万守军坚固设防的大城市天津,俘天津警备司令陈长捷。天津之战,是解放战争中最大的城市攻坚战之一,也是人民解放军参战兵种最多的一次战役,积累了诸兵种协同作战的丰富经验。17日,东北野战军一部解放塘沽。
    第三阶段(1月18日至31日),和平解放北平。天津解放后,北平25万守军陷于绝境。鉴于北平是世界驰名的文化古城,中共中央、中央军委决定尽最大努力通过谈判和平解放北平。中共北平地下组织采取多种形式,直接做傅作义及其周围人员的工作,爱国民主人士也呼吁傅作义走和平谈判道路。傅作义是抗日名将,并和共产党有过友好往来。在内战中执行蒋介石的"戡乱"反共政策,但随着国民党军的不断失败,逐步对蒋介石的统治失去信心。从1948年12月起,傅作义派代表到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进行三次正式谈判,接受了中共提出的和平条件。1949年1月21日,双方达成《关于和平解决北平问题协议》。随后,北平守军陆续开到城外指定地点接受改编。31日,解放军进入北平,北平和平解放。北平的和平解放,创造了将国民党军和平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的"北平方式"。
    平津战役历时64天,东北野战军和华北军区部队共歼灭和改编国民党军1个"剿总"总部及3个兵团部、1个警备司令部、13个军部、51个师,共52万余人。人民解放军伤亡3.9万人。华北地区除太原、新乡等少数几个国民党军孤立据点外,均获解放。平津战役的胜利,连同辽沈战役、淮海战役的胜利,使国民党丧失了三大精锐战略集团,国民党的统治基础发生了根本动摇,为解放战争在全国胜利奠定了巩固的基础。(完)
作者: wangchaoabcd    时间: 2009-3-29 01:30
楼主强呀,这样贴子也能发表出来,对你佩服之心比长江的水还多哦
作者: ddmi_29    时间: 2009-3-30 01:00
(*^__^*) 指点系词……激扬文字……
作者: 105105    时间: 2009-3-31 00:10
我刚来~~~嘿嘿~~
作者: captain    时间: 2009-4-1 00:10
我来了~~~~~~~~~ 闪人~~~~~~~~~~~~~~~~
作者: 楚天一剑    时间: 2009-4-2 00:10
我认为,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,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,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
作者: 星空下的脚步    时间: 2009-4-3 00:10
@,@..是什么意思呀?有点不明白,希望楼主解释一下。
作者: 枫林小桥    时间: 2009-4-8 00:02
阿额~~对自己好点~别难为自己 ~~~~
作者: cmh36    时间: 2009-4-8 00:10
加油啊!!!!顶哦!!!!!支持楼主,支持你~
作者: cmh36    时间: 2009-4-13 12:36
写得好啊 估计有马甲
作者: hagw    时间: 2009-4-14 00:10
楼主的帖子,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,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
作者: h1991h    时间: 2009-4-15 00:10
顶顶更健康,越顶吃的越香。
作者: zy001    时间: 2009-4-16 00:11
晕。。。。怎么没早看到呢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作者: conanxj0714    时间: 2009-4-19 00:10
我回不回呢 考虑再三 还是不回了吧 ^_^
作者: ddmi_29    时间: 2009-4-20 00:10
(*^__^*) 指点系词……激扬文字……
作者: BABY120    时间: 2009-4-21 00:10
看这种帖子就要有种“雾里看花”的意境
作者: tottiviva    时间: 2009-4-22 00:10
偶学习的对像★:魔女在世、希★望
作者: qimokaoshi    时间: 2009-4-23 00:10
楼主,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‘人外有人,天外有天’这句话。谢谢侬!  
作者: lepic    时间: 2009-4-24 00:10
照你这么说真的有道理哦 呵呵 不进沙子馁~~~
作者: whn    时间: 2009-4-25 00:10
顶顶更健康,越顶吃的越香。
作者: 大萝卜    时间: 2009-4-26 00:10
不错不错.,..我喜欢
作者: 暖暖    时间: 2009-4-27 00:10
哈哈,这么多的人都回了,我敢不回吗?赶快回一个,很好的,我喜欢
作者: 兀名    时间: 2009-4-28 00:10
在下对你的景仰之情有如滔滔长江之水,连绵不绝
作者: chaochaoiii    时间: 2009-4-29 00:10
不错不错,我喜欢看
作者: 楚天一剑    时间: 2009-4-30 00:10
我认为,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,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,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
作者: qqww789    时间: 2009-5-1 00:10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whn    时间: 2009-5-2 00:10
顶顶更健康,越顶吃的越香。
作者: zhangyufen_87    时间: 2009-5-3 00:10
初来乍到,请多多关照。。。嘿嘿,回个贴表明我来过。
作者: lw2003    时间: 2009-5-4 00:10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zwq1010    时间: 2009-5-5 00:10
呵呵,如果我也能像话裳这样利害就好了,最佩服她了。
作者: 流浪者    时间: 2009-5-6 00:10
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,往上顶!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
作者: 薇枫    时间: 2009-5-8 00:10
哈哈,有意思~顶顶 ,继续顶顶。继续顶哦
作者: jobmm    时间: 2009-5-9 00:10
发贴看看自己积分,呵呵,好像没有楼猪的多。
作者: jobmm    时间: 2009-5-10 00:10
少爷聊发老年狂,左拥花,右揽香,西服革履,大奔卷尘扬。为报倾城随阔少,亲赴窑,看柳郎。
作者: wert    时间: 2009-5-11 00:10
楼主,你的高尚情.太让人感动了。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,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,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。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。楼主的帖子,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,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,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,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。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,才能作为这真理的惟一引言者。
作者: 学生同志    时间: 2009-5-12 00:10
走过路过,并且回个贴留下个脚印,因为我来过这,呵呵
作者: 左索    时间: 2009-5-13 00:10
好帖一定要顶 ~~~
作者: conanxj0714    时间: 2009-5-14 00:10
我回不回呢 考虑再三 还是不回了吧 ^_^
作者: 兀名    时间: 2009-5-15 00:10
在下对你的景仰之情有如滔滔长江之水,连绵不绝
作者: 枫林小桥    时间: 2009-5-16 00:10
我怀疑楼主用的是金山快译且额外附带了中对中翻译
作者: IORIM    时间: 2009-5-17 00:53
支持一下吧,确实是不错的贴子。
作者: hagw    时间: 2009-5-18 00:10
楼主的帖子,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,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
作者: 2008zhjw    时间: 2009-5-19 00:10
看了楼主的帖子,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。我认为,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,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,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。因此,我决定义无返顾地顶了!
作者: liukunyi    时间: 2009-5-20 00:10
我十目一行也还是看不懂啊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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